院发〔2024〕2号
院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人才引进及外国专家引智工作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11月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人才引进及外国专家引智工作激励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8日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人才引进及外国专家
引智工作激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响应吉林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引育、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重点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建立灵活高效的引人用人机制、广泛延揽海内外高水平人才,鼓励积极参与国际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和专业学术交流、实现国际协同创新、提升学院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助力建设工程学院学科和重要科研平台建设,支持重大项目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充分调动一切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凝心聚力、上下协同、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业绩内容:
(一)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
(二)引进依托学院直接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学者(不含校内调动形式引进的人才)。
(三)校外引进唐敖庆学者。
经以上渠道引进至学院的人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学术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第三条 建设工程学院外国专家学者引智工作业绩内容: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我院开展合作研究、交流讲学等活动。
第四条 学院依据第二条所列业绩情况,对相关教师提供以下支持:
(一)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
对于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国家级青年人才,学院将根据人才层次,为学院引进该人才的教师提供相应额度的业绩津贴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领军人才:提供50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青年人才:根据具体人才类别和学术成就,提供30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二)引进依托学院直接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学者(不含校内调动形式引进的人才)
引荐依托学院成功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学者,给与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和业绩津贴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动员奖励:对于成功动员并促使符合条件的校外人才依托学院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给予5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协助申报业务奖励:在海外人才项目申报过程中,经学院同意,为海外人才提供实际帮助并协助人才顺利提交材料的学院教师,给予5000元业务费奖励。
最终入选奖励:
对于引进专家学者依托学院申报并最终成功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教师,奖励标准按照“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标准执行。
(三)校外引进唐敖庆学者
根据卓越教授、领军教授、英才教授及青年学者的不同岗位层次,给予相应的业绩津贴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卓越教授:给予30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领军教授:给予20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英才教授:给予10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青年学者:给予5000元业绩津贴奖励。
第五条 学院依据第三条所列业绩情况,对相关教师提供以下支持:
(一)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交流
作为邀请及联络人,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开展合作研究、交流讲学等活动并给全院师生做学术讲座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业绩奖励。
(二)邀请外国专家学者线上交流
作为邀请及联络人,邀请外国专家学者开展线上合作研究、交流讲学等活动并在线上为全院师生做学术讲座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业绩奖励。
第六条 在合理范围内,学院为邀请、聘请外国专家学者来院工作交流的外国专家提供差旅及讲座经费支持,具体经费实施细则按吉林大学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